一、指导思想
“能力素质拓展模块”是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业知识课程学习的补充和深化,是学生成长成才、能力素质提升的保证。“能力素质拓展模块”采用引导激励的方式,量化评价效果,为学生搭建了自主选择,广泛实践的平台。加入了如学科竞赛、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课外见习、论文发表、文化体育、社会公益等实践创新活动。
“能力素质拓展模块”采用分层次设计原则,主要包含两个部分:“基础素质培养”部分为学生必修单元,应修22学分(见附件1)和“创新能力提升”部分为学生自选单元,引入“基点”评价模式(见附件2)。两部分内容分别对应涵盖学生人文修养的素质培养环节和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实践创新活动的能力培养环节。
二、考核认定与管理
“能力素质拓展模块”的成绩考核认定与管理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实施,并汇总备案。
对学生所获实践成果,学院原则上应在7日内完成成绩审核认定与录入系统工作。在认定过程中需严格依据相关组织与表彰文件、获奖证书、资质证书、正式出版物等。各级别获奖不重复认定,且只能记录一次。学生无故终止实践活动将不予认定。
对于“能力素质拓展模块”的“创新能力提升”部分,学校依据活动开展的规范性和普及面等原则,先期设置了部分项目,供学生自主选择。同时也鼓励各教学单位积极拓展项目内容,丰富学生实践创新环节。拟新增补项目需填报《pg电子试玩能力素质拓展模块新增项目审批表》(见附件3),学校每年度9月份统一受理,同期,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估,新增项目审批通过后可纳入“创新能力提升”部分并推行实施。
三、编码规则
“创新能力提升”部分的项目编码规则,以“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编码XD1B01为例。
(1)第1、2位表示项目单位代号(英文缩写)。例如,学校认定开设的项目,单位代号设置为XD;通信工程学院认定开设的项目,单位代号设置为TE等。单位名称及代号对应关系如下表所示:
表 单位名称及代号对应关系表
单位名称 |
单位代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代号 |
pg电子试玩 |
XD |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
SS |
通信工程学院 |
TE |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
MA |
电子工程学院 |
EE |
国际教育学院 |
EI |
计算机学院 |
CS |
体育部 |
HE |
机电工程学院 |
ME |
电子电工教学基地 |
IB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PY |
工程训练中心 |
TC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EM |
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专业实验教学中心 |
II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MS |
军事教研室 |
AM |
人文学院 |
HA |
图书馆 |
LI |
外国语学院 |
FL |
校医院 |
HO |
软件学院 |
SE |
校团委 ?? |
CY |
微电子学院 |
MI |
大学生科技实践创新基地 |
ST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LS |
|
|
(2)第3位表示项目类别。1-项目,2-竞赛,3-论文,4-著作,5-专利、软件著作权,6-技能证书,7-社会实践、见习与公益活动,8-其它;
(3)第4位表示项目等级。A-国际级,B-国家级,C-省级,D-校级;E- SCI检索论文,F- EI检索论文,G-核心期刊论文,H-普通刊物及会议论文;
(4)第5、6位为项目序号。编码范围为00—99。
四、“基点”评估与评价
1.“基点”评估标准
“创新能力提升”部分的项目引入“基点”评价体系,用以评估活动项目的等级和实践周期,评估标准如下:
(1)国际级项目或竞赛。评估范围为6-12,创业、社会实践、论文报告、基础课程类评估为6;
(2)国家级项目或竞赛。评估范围为5-10,创业、社会实践、论文报告、基础课程类评估为5;
(3)省级项目或竞赛。评估范围为2-4,创业、社会实践、论文报告、基础课程类评估为2;
(4)校内项目或竞赛。评估为1;
(5)发表论文。前二位完成人,在普通刊物及会议、核心期刊、EI检索、SCI检索上发表论文,按不同等级评估“基点”分别为1、2、4、8;
(6)出版著作。前二位完成人,正式出版著作评估为10;
(7)专利、软件著作权。前二位完成人,申请专利评估为4,取得软件著作权评估为2;
(8)技能证书。国家级评估为4,省级评估为2;
(9)社会实践、见习与公益活动。以学生提交的实践报告为考评,基点设置为1个/周;
(10)附加奖励基点。在已评估的基点上,针对不同获奖等级的学生进行附加奖励,奖励对应原则如下:
奖项 等级 |
国际级 |
国家级 |
省级 |
特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特等 |
一等 |
二等 |
特等 |
一等 |
基点 |
8 |
4 |
2 |
1 |
4 |
3 |
1 |
3 |
1 |
2.“基点”等级评价
(1)1-10个“基点”。在校期间乐于实践动手,具有一定探索精神;
(2)11-20个“基点”。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实践创新活动,具有一定的实践动手经历,具备较好的创新意识;
(3)21-30个“基点”。在校期间广泛参与实践创新活动,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具有较好的创新思维能力和研究创新精神;
(4)31-40个“基点”。在校期间能够广泛、深入地参与实践创新活动,实践动手能力强,具备较好的自主学习、研究创新的精神与能力;
(5)40个以上“基点”。在校期间能够广泛、深入地参与多项实践创新活动,具有理论联系实际与综合设计运用知识的能力;并且具有主动思考、积极探索的精神;具备良好的独立研究、自主创新、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激励政策
学校建立激励奖励政策。每年度3月份,组织开展学生“能力素质提升奖”评选活动。学生本科4年内要求至少完成“能力素质拓展模块”中的“基础培养素质”部分,共计22学分,如果同时完成“创新能力提升”部分,共计40个“基点”,即可获得学校颁发的“能力素质提升优秀奖”;超过40个“基点”以上的可获得“能力素质提升银质奖”,此外,学校每年从有资格获得银质奖的学生中评选出10-20名学生授予“能力素质提升金质奖”。同期,学校也将表彰开展此项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学组织单位及优秀工作者。学生奖项设置及奖励额度如下:
“能力素质提升优秀奖”,奖励个人500元;
“能力素质提升银质奖”,奖励个人1000元;
“能力素质提升金质奖”,奖励个人2000元;
六、其他
学校为广大学生提供了参与创新活动的培养指南(见附件4),给予学生广泛参考,进行合理选择。
本办法旨在通过改革,给予学生除文化课程评价之外的能力素质提升方向的量化评价,搭建实践创新平台,带动学生科技实践创新活动的有效开展,提高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出具有国际视野的行业骨干和引领者。
文件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基础素质培养部分
附件2:创新能力提升培养部分
附件3:pg电子试玩能力素质拓展模块新增项目审批表
附件4:创新活动培养指南
pg电子试玩教务处
2014年7月11日